一是強化督查指導,推動整改任務落實。加大對各縣區承壓燃煤鍋爐整治工作督查指導力度,嚴格貫徹執行中央、省、市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政策,確保不符合環保要求承壓燃煤鍋爐的相關手續和檢驗工作全面停止。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要再次復查復核,切實推動燃煤鍋爐淘汰整治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同時,加強與發改、環保、建設等有關部門的協調和溝通,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不符合標準的燃煤鍋爐整治淘汰等工作。
二是認真履職盡責,嚴查違法違規行為。按照屬地監管原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要求,積極督促各縣區市場監管部門履行好燃煤鍋爐日常監管職責,進一步加大對承壓燃煤鍋爐安全使用過程中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對環保部門要求報廢、拆除以及進行清潔能源改造的燃煤鍋爐,及時履行職責,辦理使用證注銷、報廢以及變更手續。
三是加大抽檢力度,把好商品煤質量關。加大煤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在確保冬季供暖期煤炭的檢驗頻次的基礎上,按市政府要求制定2019年度和季度商品煤抽檢計劃,持續加大對全市煤炭經營市場和重點使用單位的煤炭檢測,加快不符合規定商品煤的后處理工作,杜絕劣質煤在市場上銷售和使用。同時,持續加強煤炭檢驗檢測技術服務能力建設,定期開展檢驗檢測技術培訓,提高技術人員專業知識和技能水平,為全市商品煤檢驗提供更好的技術保障。
四是積極宣傳引導,提升全社會節能減排意識。通過報紙、廣播、電視以及網站、微信、微博等多種媒體,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大力普及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常識,宣傳燃煤鍋爐整治成果和經驗,引導鍋爐使用單位提高對節能減排工作的思想認識,倡導節能新技術應用,努力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質量、監督質量、享受質量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