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布的《燃油(氣)燃燒器安全技術規則》(TSGZB001)連續點火不得超過2次的規定。如果連續多次點火,在燃燒器開啟時每次電磁閥都會釋放燃油或燃氣,導致爐膛內積聚油氣過多,當燃燒器電極點火時發生鍋爐燃燒室劇烈燃燒-爆燃。劇烈燃燒的油氣以亞音速從鍋爐燃燒器進風口、鍋爐泄爆口噴出,引發事故導致人員傷亡、財產重大損失。如果燃油、燃氣鍋爐2次點不著火不能再繼續點火,應查明燃燒器點不著火的原因。燃氣鍋爐檢查燃燒器電磁閥、燃氣壓力、點火電極、風壓開關,風門等。燃油鍋爐檢查燃燒器油泵、風壓開關、風門、油路、電磁閥、油嘴等。查明原因故障排除后才能點火。在調試燃油、燃氣鍋爐時無關人員不得在現場觀看,調試燃氣、燃油燃燒器應有專業經驗的人員調試。